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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利股份: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8-02-06  

						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史佩浩先生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
况,同时考虑公司目前股本规模,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就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出建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2                    8

                  拟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53,447,801 股为基数,
分配总额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
提示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方案符合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
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或其他不良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公司
股本结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轻型输送带与精密模塑业务,坚持以环保节能轻型
输送带与高端精密模具产品为核心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技术创新,
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在轻型输送带业务领域,公司一方面将进一步拓展、完善国内外营销渠道,
搭建平台,根据目前轻型输送带行业的全球竞争格局,进一步增加海外营销网络
布局;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相关产品布局。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沿
线国家布点发展海外市场,同时以合资或收购的方式,发展同步带、片基带、链
板等产品,以期快速切入市场,并增加利润增长点。
    在精密模塑业务领域,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先后收
购了青岛英东模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东模塑”)及炜丰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丰国际”)。英东模塑 2015-2017 年业绩承诺分别为 4,000
万,5,000 万和 6,250 万元,2015 年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5,115.97 万元,2016 年实现 6,514.62 万元。炜丰国际
2016-2018 年业绩承诺分别为港币 16,121.10 万元、17,708.80 万元和 19,540.80 万
元,2016 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港币 18,395.81 万元。
    英东模塑生产的精密模塑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制造等多个领域。英东
模塑实行差异化竞争策略,将目标客户定位于世界 500 强的汽车、家电高端知名
品牌厂商。公司已储备了汽车门把手总成、手套箱总成业务,今后将进一步强化
汽车产品总成业务,并将上述汽车产品总成业务快速拓展到各大主流汽车厂商。
    炜丰国际生产的精密模塑产品主要应用于教育玩具、消费电子、医疗器械、
通信设备行业等领域。炜丰国际作为高端品牌客户共同体,主要客户为大型跨国
公司。根据公司 2016 年收购炜丰国际时与交易对方的约定,公司有权以原股东
实际投入的经审计的原始货币资金金额作为对价,收购其名下位于开平的新建厂
房(目前已基本完成基建,2018 年上半年将投产),新增产能的投入使用,为炜
丰国际的业绩增长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盈利水平、现金流均具备良好的基础。公
       司轻型输送带及精密模塑产品秉持节能环保理念,以高分子材料及各类新材料为
       主,为国民经济各行业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随着社会的发展,节能环保理
       念不断深入人心,工业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下游行业应用的庞大市场将给公司
       环保节能型轻型输送带及精密模塑行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通过进一步深化、
       拓展、整合,公司的经营质量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给投资者带来持续稳
       定的回报。
           根据公司《2017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 26,104.23 万元—30,710.86 万元,相比于上年同期增长 70%
       —100%。2017 年业绩预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 月 17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
       《2017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18-010)。2011-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五年
       复合增长率 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五年复合增
       长率 26%。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同时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
       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
       股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上述
       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
       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内,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的持股
       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股数占当时
姓名                职务            持股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变动股数
                                                                              总股本的比例(%)
恽黎明    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   竞价交易增持股份   2017-11-08      5,000             0.0110
王亦嘉        共同实际控制人       竞价交易增持股份   2017-11-15    100,000             0.2205
                                                      2017-11-15    101,800             0.2245
黄晓东            副董事长         竞价交易增持股份
                                                      2017-11-17     55,800             0.1231

           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的减持计
       划如下:
           提议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预案披
       露后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送转股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
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2、公司 2015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77,756,556
股(因公司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15 年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的 43,198,086 股转增至 77,756,556 股),新增
股份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10 名发行对象
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5 日。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84,946,605 股已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解除
限售。
    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董监高个人持有的股份按上一年年末持股总数的
25%解除锁定。除上述情况外,本预案披露前后 6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限售
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为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提案,
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史佩浩先生《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及承诺函》后,公司董事长史佩浩先生、董事史晶女士、
黄晓东先生、于成磊先生、恽黎明先生(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对
上述提案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史佩浩先生提出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
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提议人史佩浩
先生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在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上述提案后,公司在较短时间内进行
了讨论并尽快披露该提案,尽可能减少内幕信息传播时间。在此方案预披露前,
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
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及承诺函》;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