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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利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
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
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
由董事长史佩浩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
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经营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
董事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