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永利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            ——————              ——————
   张   杰                 王蔚松                    张泽传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