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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信科技: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2018-10-29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作为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科技”或“公司”)配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银信科技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6 号),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102,752,865
股新股。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3 月 5 日银信科技总股本 342,509,550 股
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
102,752,865 股,实际配股增加股份为 99,590,670 股。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G10202 号),截至 2018 年 3 月 14 日,公司本次配
股 实 际 配 售 99,590,670 股 , 每 股 配 售 价 格 为 5.9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587,584,953.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8,797,703.8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78,787,249.12 元。

    为规范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与东方花旗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了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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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公司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
户,将原存放“中小企业云运维服务管理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玉泉路支行变更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詹立
雄先生与东方花旗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内部程序情况

    2018 年 10 月 25 日,银信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昌平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中小企业云运维服务管理平
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玉泉路支行变更至新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詹立雄先生与东方花旗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信科技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变
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花旗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自身
发展的需要。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银信科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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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凌   峰        韩   杨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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