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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信科技: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 会 议 召 开 时 ( 2020 年 2 月 27 日 ) 总 股 本 442,100,220 股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23,154,762股)后418,945,4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841,818.70
元。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社会公众股份23,154,762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已回购股份23,154,762股不参与本
次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后418,945,4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
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
并于2019年1月1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截至2019年12月24日,本次回购股份
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已完成。2019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公告》。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
已回购社会公众股份23,154,762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已回购股份23,154,762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4月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4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
年4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662                     詹立雄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3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4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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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分红金额/10 股=418,945,458 股×1.50 元/10 股=62,841,818.70 元;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62,841,818.70 元/442,100,220 股=0.142144 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14。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
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35 号安华发展大厦 8 层
    咨询联系人: 易芳、王蓉
    咨询电话:     010-82629666
    传真电话:     010-82621118
    八、备查文件
    1、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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