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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明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09  

						证券代码: 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7-140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于2017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1月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洺锋先生召
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以现场加
通讯方式表决。
    二、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以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授予
110 名激励对象 38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59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2)。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陆晨先生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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