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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明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29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决定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2 日—2018 年 11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2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1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永福路 112 号 A 栋
一楼一号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
     1.00                                                                  √
               议有效期的议案》

                                          2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1月8日(星期四)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永福路112号A栋深圳市洲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
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
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请发传真后
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偲
    联系电话:(0755)89318939
    邮箱:chencai@unilumin.com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
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32
    2、投票简称:洲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2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洲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
 1.00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
      附件三: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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