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2019-12-02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2
债券代码:123016 债券简称:洲明转债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明科技”)于2019
年12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出具的书面承诺函。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林洺锋先生承诺:自愿将其直接持有的洲明科技首发后限售
股(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的限售期延长12个月,即解锁时间由原2019
年12月20日延迟至2020年12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基本情况
林洺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追加承诺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占截至 2019 年 11 月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股数 29 日剔除公司回购股 限售情况说明
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330,798,420 36.04% -
非公开发行股票
林洺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273,380 4.06%
认购部分
合计 368,071,800 40.10% -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进行大宗交易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林洺锋先生
分别于2019年1月24日、2019年1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
个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520万股、330万股,合计850万股,转让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1.12%;蒋海艳女士于2019年1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
出售了个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370万股,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9%。股
票买入方为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瑞信混改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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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林
洺锋先生 于2019年 9月 9日签 署了《 股份转 让协议 》, 拟将其 所持有 公司的
45,892,94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截至2019年9月9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
本的5%)以9.16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给巴可伟视电子有限公司。目前,本
次协议转让事项正有序推进,尚未完成。
二、原承诺及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1、原承诺内容
林洺锋先生及其他3名发行对象在《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依法登记于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承诺人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6年12月19日)起36个月,
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所
有承诺方均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2、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占截至
2019 年 11
延长锁定期
追加承诺 月 29 日剔 原限售截 自愿延长 设定的最低
股东名称 后的限售截
股份性质 股数(股) 除公司回 止日 锁定期限 减持价
止日
购股份数
量后总股
本比例
2020 年 12
有限售条 2019 年 12 月 20 日
林洺锋 37,273,380 4.06% 12 个月 不适用
件股份 月 20 日 (非交易日
顺延)
在上述锁定期间内,林洺锋先生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该部分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
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对于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间
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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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排,若违反承诺转让或减持股份的所得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
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
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
任。原限售截止日到期后,相关股份将继续维持锁定状态,公司董事会将于延长
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到期后为林洺锋先生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四、备查文件
1、林洺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追加部分股份限售期限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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