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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明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0-01-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洲明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参政                        联系电话:010-59013962
保荐代表人姓名:钱丽燕                        联系电话:010-5901380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保荐代表人孙参政、项目组成员王晓艳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9 年 12 月 25 日-2019 年 12 月 2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记录,访谈高管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控制度、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三
会资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资料,与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           √
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1
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     √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决议文件进行核实比对;访谈相关人员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
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资料、募集资金的划款凭证、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等


                                         2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
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与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情况
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检查公司股东的相关承诺事项及执行
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与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和重大合同执
行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前述现场调查事项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持续关注并积极组织开展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最新相关法规的学习,以促使公司运作更加规范。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孙参政                     钱丽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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