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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城医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19-03-29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