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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城医药:关于向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的进展公告2019-07-05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73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 日披露
了《关于向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2)。
公司根据《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达孜星
翼远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9.6 的条约定,要
求北京锦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圣基金”)、达孜星翼远达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孜创投”)承担工程超付损失 70,256,204.06
元、律师费 800,000 元和行政罚款 80,000 元及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
失。
    公司、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城泰尔”)及锦圣基金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签署了《北京朗依制药有限
公司相关工程款项支付协议》(以下简称“《相关工程支付协议》”),各方约定,
原股东锦圣基金需在 2017 年 7 月 30 日前将第一笔赔偿款 5,000,000 元汇入朗依账户;
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将第二笔赔偿款 5,000,000 元汇入朗依账户;在 2018 年 3
月 20 日限售期满办理完毕解锁手续后,按照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
最新政策出售金城医药股份,并在减持后三个月内将减持所获得的对价优先向金城泰
尔支付剩余款项 46,908,963.25 元,及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自 2017 年 4
月 19 日起至前述各款项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直至全部清偿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北京朗依制药有
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二、进展情况
    金城泰尔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收到锦圣基金根据《相关工程款项支付协议》约定
汇入的第一笔赔偿款 5,00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在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7-081)。
    金城泰尔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收到锦圣基金根据《相关工程款项支付协议》约
定汇入的第二笔赔偿款 5,00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在证
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原股东追偿情况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
    金城泰尔于 2019 年 7 月 5 日收到达孜创投汇入的 10,000,000 元相关工程赔偿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城泰尔已收到相关工程赔偿款共计 20,000,000 元,公司
将继续督促金城泰尔原股东履行协议约定事项,依法追偿,保障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
权益。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