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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2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本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较为复杂,方案涉及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
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本次重组
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
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签署<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
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程,公司已与杭州沃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金泼先生就本次重组事宜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对涉及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交易方式、定价等内
容进行原则性约定。该协议仅为重组的初步意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对同意公司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签署《关于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泽霞     茅铭晨     赵虹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