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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直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12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0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经于 2018 年 9 月 5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到 7 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
元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
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推
荐以下 7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①黄元忠先生、黄晓峰先生、陈克让先生、乔东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后的附件)。
    ②陈伟强先生、周俊祥先生、吴永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本公告后的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人数的 1/2。
    公司独立董事:刘勇先生、许鲁光先生、陈伟强先生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
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元忠, 1964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
技大学计算机系,曾任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深圳昆仑公司副经理。黄元忠先生是本公司
创始人之一,自 1993 年深圳市方直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以来,长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
理、董事长等职务,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和研发工作,系公司技术骨干。深圳市科
技专家委员会成员,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专家,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黄元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2,930,943 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19.62%,
是公司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晓峰, 1968 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EMBA,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深圳昆仑公司研发部经理,自本公司成立以来担任公司销售总
监、开发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具有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及销售团队管理经验,为广
东省融智库专家。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黄晓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1,838,477 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13.01%,
系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克让,1965 年生。香港中文大学 FMBA,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长城计算
机集团深圳昆仑公司技术部经理,长期负责连邦信息的总体运营管理工作,担任连邦信
息总经理,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陈克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9,698,478 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11.74%,
系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乔东斌,男,汉族,出生于 1965 年 04 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系,硕士学
位;1989 年至 1993 年在深圳(蛇口)新欣软件产业有限公司任研发部经理;1993 年至
1996 年在蛇口新亚电脑工程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6 年至 2001 年在深圳市盛亚电脑技
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乔东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乔东斌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伟强,男,汉族,出生于 1962 年 9 月。法学研究生,民建会员,1987 年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大专学位,2002 年取得河南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学位,1987 年 7 月至
1993 年 7 月河南省开封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1993 年 7 月至今广东深天正律师事务
所律师、任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陈伟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陈伟强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
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永平,男,汉族,出生于 1976 年 5 月, 2001 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专
业,硕士学位。自 2004 年起至 2016 年 6 月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投资银
行事业部执行总经理等职务。2016 年 7 月起入职深圳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
任深圳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任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高级合伙人(非执行职务)、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吴永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吴永平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俊祥,男,出生于 1965 年 12 月,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
评估师。1989 年毕业于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1989 年 7
月至 1997 年 12 月在珠海市会计师事务所任经理;1998 年 1 月至 2003 年 9 月在珠海中
诚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3 年 9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珠海立信合伙会计师事
务所任合伙人;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深圳银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07 年
1 月至 2011 年 9 月在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1 年 9 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
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专家组成员、评审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周俊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周俊祥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
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