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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直科技: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9-04-23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 o. 8, Chao yang men Bei daj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 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9SZA1027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直科技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
证工作。


    方直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
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
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
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方直科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方直科技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方直科技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
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6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000
股。公司于 2017 年 03 月 08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431,090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5.30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238,606,577.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609,431.09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997,145.91 元。截至 2017 年 03 月 09 日止,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17 年 03 月 09 日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150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238,606,577.00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1,639,191.29
以前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减:支付发行费用                    10,609,431.09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310,929.22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初余额               220,668,883.84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4,986,833.67
本期资金使用情况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976,457.3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213,658,507.53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中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0,609,431.0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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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
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
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签订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


       2017 年 03 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9,723,394.59        活期
                      699387978                     86,251,800.00
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65,000,000.00        理财
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                                                    53,935,112.94        活期
                      30302140000000000643         142,354,777.00
行股份有限公司                                                        85,000,000.00        定期
合计                                               228,606,577.00   213,658,507.53

       *募集资金初时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609,431.0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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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799.7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98.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62.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项目可
                          已变                                                        截至期末投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否发生
投向                      目(含               资总额(1)      入金额                     (3)=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金额(2)                                                                    重大变
                          部分                                                          (2)/(1)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教学研云平台             否      14,174.54   14,174.54       533.86    1,029.46          7.26      2021 年 12 月 31 日     -602.13    不适用       否

2.同步资源学习系统         否       8,625.18    8,625.18       964.82    1,633.14          18.93     2021 年 12 月 31 日     -795.70    不适用       否
合计                               22,799.72   22,799.72    1,498.68     2,662.60                                          -1,397.83
                         1、公司基于对未来经营战略的布局,经审慎考虑,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公司投资项目“教学研云平台”进行延期,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公司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教学研云平台”项目房屋购置暂缓;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2、公司基于对未来市场整体布局考虑,为控制风险,经审慎考虑,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募投项目)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公司投资项目“同步资源学习系统” 进行延期,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进行调整,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同步资源学习系统”项目适当减少了前期房屋租赁、
                         软硬件建设等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3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2017 年置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等费用 4.00 万元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托管费 0.94
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并经过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
及去向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不适用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4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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