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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直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5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
情形。

       2、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19 年 0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和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和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陈伟强、周俊祥、吴永平
                                                          2019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