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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新阳: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26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17-051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3,765,94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1.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
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7月3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4        上海新科投资有限公司

2        08*****207        上海新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08*****286        SIN YANG INDUSTRIES & TRADING PTE LTD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21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 3600 号
       咨询联系人:杨靖
       咨询电话:021-57850088
       传真电话:021-5785062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