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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新阳: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2018-03-14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对
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江苏考普乐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邢台公司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我们认为终止该投资是基于实际情况的考虑,终止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考普乐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

    该项投资是将邢台项目变更投资产业园到山东省泰安市联合绿色建材产业
集聚区内新设公司,公司及项目管理团队通过对泰安产业园的多次实地考察,该
园区专门从事各类高端建筑装饰用铝型材、铝板材的加工制造及涂装生产,厂房
已建设完毕,环保、污水处理、水电等基础设施都已完备,更适合公司新型环保
节能氟碳铝材项目的建设。所以我们认为该投资有利于江苏考普乐新材料有限公
司经营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秀法                 蒋   荃                 秦正余




                                                       2018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