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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新阳: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2018-09-17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18-073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提高
公司资金利用率,减少资金占用,公司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
简称“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其中票据
池额度最高不超过 5 千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 2 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
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
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
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
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
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可对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客
户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
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上海分行。
    3、额度确定:业务期限内,资产池融资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滚
动使用。

     4、业务期限: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结算方式主要是票据结算,开展资产池业务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效率、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公司融资能力。

    1、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
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做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
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
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
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
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
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
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
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
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次资产池
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资产池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
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室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
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浙商银行上海
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最高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其中票据池额度最高不超过 5 千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 2 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