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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晨生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2017年度与联营企业德宏华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2018-01-1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2017 年度与联营企业德宏华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美晨
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生态”、“上市公司”或“公司”)2015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美晨生态关于确认公司
2016 年-2017 年度与联营企业德宏华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中泰证券通过与美晨生态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进行沟通,查阅关联
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交易内
 关联方                定价方式                 占同类                  占同类
              容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业务的                  业务的
                                  (万元)                  (万元)
                                                比例                    比例

德宏华江 工程施工      市场价         102.52      0.099%     1,170.96       0.59%


    ( 上述 2017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
     公司名称:德宏华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阿露窝罗路 17 号
     注册资本:3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燕飞
     成立日期:2010 年 10 月 14 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除证劵、期货)、经济信息(除证劵、期
货)、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德宏华江是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2016 年 08
月 08 日起持有德宏华江 40%股份,未控股)的联营企业,且公司董事张磊先生
(非实际控制人,2017 年 05 月 16 日起任公司董事)为德宏华江的副董事长,
构成关联交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规定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德宏华江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财务状况:2017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76,181.38 万元,净资产为
49,327.36 万元,营业收入为 369.60 万元,净利润为 88.80 万元。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积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德宏华江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102.52 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
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
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本次交易在质量优先兼顾成本并确保完工进度的前提下,以市场价格为
依据,结合该项目定位、品质及目标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
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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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上市公司具备相关的资源、品牌
及团队优势,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发挥上市公司在地产园林方面具备的先
进理念和实施经验,有助于拓展在德宏地区的 ppp 项目、公园及花卉旅游项目,
从而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上述关联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上市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德宏华江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七、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
-2017年度与联营企业德宏华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
张磊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
-2017年度与联营企业德宏华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关于确认公司 2016 年-2017 年度与联营企业德宏华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
予以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联营企业德宏华
江的关联交易事项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人在表
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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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确认公司 2016 年-2017 年度与联营企业德宏华江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张磊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在董事会上
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除此之外,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意见,上述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
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确认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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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2017年度与联营企业德宏华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专
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建刚               王庆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0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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