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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2015-03-09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5-010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
300240,证券简称:飞力达)于2015年3月5日、3月6日、3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
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除在2015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完毕的公告》,
在3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在3月9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完毕的公告》外,近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已于2015年1月14日披露了《2014年度业绩预告》,于2月9日披露了
《2014年度业绩快报》,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因
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
公开重大信息。
    7、股票异动期间,除公司控股股东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昆山亚通
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在3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各减持100万股公司股票外
(上述交易已在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
公告编号:2015-008),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5年2月9日发布了《2014年度业绩快报》,其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42.49万元,同比下降37.36%,公司已披露的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以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目前201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
尚未结束,公司2014年度及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盈利状况等还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公司未公开的财务信息没有对除会计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