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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5-04-23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5-025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立达投资”)减
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吉立达投资于2015年4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00万股
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3%,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万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股)          (%)

吉立达投          大宗交易       2015/4/23             24.99             200          1.23%

资                合   计            —                 —               200          1.23%

注:截至本公告日,吉立达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共计4.31%,亚通汽修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共计

2.15%,飞达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共计2.15%,吉立达投资、亚通汽修及飞达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比例共计8.6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50            14.46        2150        13.23
吉立达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50            14.46        2150        13.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
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吉立达投资、亚通汽修、飞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后,
吉立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3.23%的股份,亚通汽修持有本公司15.39%的股份,飞
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5.39%的股份,三者合计持有飞力达44.01%的股份,仍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