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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08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17-03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2017年5月5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27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黎明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
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沈黎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吴有毅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沈黎明先生、吴有毅先生简历详见2017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
下设各委员会的成员结构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董事沈黎明先生、董事吴有毅先生、董事姚勤先生、独
立董事李林海先生组成,其中沈黎明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子夜先生、独立董事赵一飞先生、董事徐卫
球先生组成,其中赵子夜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子夜先生、独立董事赵一飞先生、董
事沈黎明先生组成,其中赵子夜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林海先生、独立董事赵一飞先生、董事吴有
毅先生组成,其中李林海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各委员会成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
止。上述董事简历详见2017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董事会聘任姚勤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李镭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
止。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董事会聘任王晓娟女士、王佩芳先生、郭秀君女士、
李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沈丽莉女士为公司人力
资源总监、顾海疆先生为公司资讯总监,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的相关公告。
    本次换届后,方晓青女士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对方晓青女士在担任
财务总监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秘书李镭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
附件一: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姚勤: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 1 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
济师,长江商学院 EMBA。1986 年起先后就职于昆山汽车客运公司、昆山市汽
车大修厂。1996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担任飞力达董事、总经理。2008 年 6 月
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4.56%的
股份,姚勤先生持有亚通汽修 53.68%的股份,持有飞达投资 28%的股份,间接
持有本公司 11.89%的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 0.0571%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11.9471%的股份。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姚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王晓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5 月生,硕士学位。1991 至
2003 年先后就职于西安市长安城堡大酒店、沪士电子(昆山)有限公司,2003 至
2008 年 6 月期间,历任飞力达空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
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4.56%的股份,
王晓娟女士持有飞达投资 1.11%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16%的股份。王晓娟
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郭秀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3 月生,本科学历。1993
至 2004 年先后就职于天津市硫酸厂、天津泛艺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有限公司,2004
年 2 月至 2008 年 6 月期间,先后担任飞力达营销服务中心经理、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4.56%的股份,
郭秀君女士持有飞达投资 1.11%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16%的股份,并直接
持有本公司 1,520 股,合计持有公司 0.16%的股份。郭秀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王佩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0 月生,中国人民大学 EMBA。
1992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就职于昆山市客运公司;2000 年 5 月至 2008 年 6
月,担任飞力仓储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未受过证券
监管机构的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4.56%的股份,
王佩芳先生持有飞达投资 1.11%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16%的股份。王佩芳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2 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
曾先后就职于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第二证券营业部、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山
营业部、创业控股资产经营部,2008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
裁,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
    李镭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李镭先生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本公司 151,876 股(0.042%的股份),
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
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沈丽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 月生,中国人民大学 EMBA。
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2 月期间,担任昆山厚声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职员、办公室
主任,199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期间,历任飞力国际职员、销售部主管、客服
部主管、总经理助理。2008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未受过证券
监管机构的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4.56%的股份,
沈丽莉女士持有飞达投资 1.11%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16%的股份。沈丽莉
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顾海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10 月生,本科学历。1992
年 8 月至 2007 年 1 月曾先后就职于上海港务局、上海美华系统有限公司,2007
年 1 月至 2008 年 6 月,担任飞力达国际资讯总监。2008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
资讯总监,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4.56%的股份,
顾海疆先生持有飞达投资 0.93%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14%的股份,直接持有
本公司 121,500 股,合计持有公司 0.17%的股份。顾海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附件二: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娜,女,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 年
加入公司担任商务结算工作,2016 年 1 月开始从事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已
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