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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08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




       赵子夜                赵一飞                   李林海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