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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01-26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8-010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飞力达,证券代码:300240)
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2017 年 11 月 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经公司确定本次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 2017-056),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9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8),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61) 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64),并于当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5),
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66)。于 2018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
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
(2018-002)。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自 2018 年 1 月 26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3 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
起不超过 6 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目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为苏州普洛斯望亭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望亭普洛斯”)100%股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仓储物流业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CHINA LOGISTICS HOLDING XXXVIII SRL 持有望亭普
洛斯 100%的股权,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全部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的进展情况
    自上市公司进入重大事项停牌之日起,上市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1)、上市公司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
作。
    (2)、上市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积
极沟通、洽谈,已初步就本次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共识,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
了《收购意向协议》,达成了交易意向。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尚未与交
易对方签订正式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中介机构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师事务所为江苏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江苏益
友天元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目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全部
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相关内容和细节还在进一步论证、完善中。
    5、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无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核准即可实施。
    二、本次延期复牌的原因及预计复牌时间
    (一)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工作量大,所涉
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尚未最终完成,有关各方仍需
对标的资产涉及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论证交易方案,公司与交易各方达成较为
完善的交易协议仍需要一定时间。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 2018 年 1 月 26
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
作披露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申请继续停牌。
    (二)预计复牌时间及相关承诺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
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26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3 个月,并将该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在此期间,公司争取早日披
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
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
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如公司股票停牌时
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
    三、继续停牌期间的工作计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
项工作,督促各中介机构尽快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编制符合《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其它申报材料和信息披露文件,公
司及交易各方将尽快落实、确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至少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
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