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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8-075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一)、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
日收到总裁姚勤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姚勤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
裁职务。姚勤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
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姚勤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姚勤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11.9471%的股份,姚勤先生在辞去
总裁职务后仍为公司董事,其股份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
    公司对姚勤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期间勤勉尽责及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联席总裁耿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耿
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联席总裁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耿昊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耿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耿昊先生担任公司联席总裁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
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耿昊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耿昊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董事会聘任姚勤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联席总
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完成相关职务的聘任以及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一: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耿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3 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
商管理硕士。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4 月曾就职于上海嘉里漕河泾物流有限公司,
2005 年 4 月至 2018 年 2 月曾就职于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东区,2012 年至 2018
年曾任嘉里物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联
席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耿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姚勤: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 1 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
济师,长江商学院 EMBA。1986 年起先后就职于昆山汽车客运公司、昆山市汽车
大修厂。1996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担任飞力达董事、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
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4.56%的
股份,姚勤先生持有亚通汽修 53.68%的股份,持有飞达投资 28%的股份,间接
持有本公司 11.89%的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 0.0571%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11.9471%的股份。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姚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