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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光电: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8-17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7-07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拟为
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瑞丰”)提供担保。浙江瑞丰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为满足浙江瑞丰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浙江瑞丰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126 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光电技术研发;照明灯具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生产、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瑞丰光电关系:公司持有浙江瑞丰 100%的股权,浙江瑞丰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浙江瑞丰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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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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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金额

               资产总额                              48,593.59

               负债总额                              27,279.09

                   净资产                            21,314.50

               营业收入                              8,360.13

               利润总额                              3,573.79

                   净利润                            2,706.59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浙江瑞丰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浙江瑞丰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浙江瑞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
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浙江瑞丰在银行办理综合授信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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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7-079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
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公
司为浙江瑞丰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被担保对象浙江瑞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
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
    2、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3、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浙江瑞丰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期限
为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60,000 万元:
    1、为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实际已使
         用 7,110.00 万元;
    2、为浙江瑞丰提供担保额度为 50,000 万元,实际已使用 7,456.82 万元;
    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总额为 55,300 万元,实际已使用 10,50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15,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12.51%。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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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7-079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事前
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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