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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02-06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8-01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
于 2018 年 2 月 6 日上午 09:00 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十工业
区 1 栋六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龚伟斌先生、吴强先生、胡建华先生、刘智先生,独立董
事罗桃女士参加现场会议,董事张会生先生、杨燕风先生,独立董事叶剑生先生、
王东芹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生主持,公司监
事简小花女士、沈倩倩女士、丁中渠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庄继里先生列席本次会
议。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瑞丰光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瑞丰光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龚伟斌先生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聘任刘智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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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8-010


    经董事长龚伟斌先生提议,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聘任裴小明先生、葛志建
先生、彭小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个人简历详
见附件。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激励对象吴光华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激励对象原购买价 5.693
元/股的价格,回购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在回购后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334 股,在扣除激励对象待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所获分红款后,应就本次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 189,103.78 元。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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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刘智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刘智,男,1983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同济大学,硕士学位。
曾先后工作于飞利浦、国海证券、国投瑞银基金、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等,
任工程师、高级分析师、资深分析师和行业负责人等职务,曾于 15 年、16 年连
续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水晶球最佳分析师称号。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刘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智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和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裴小明先生、葛志建先生、彭小玲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裴小明:男,1964 年生,毕业于武汉大学物理系半导体专业,现任公司研发
总监;1994 年 6 月--2001 年 8 月任珠海力丰光电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
9 月--2006 年 11 月任深圳量子光电子有限公司 CTO;2006 年 12 月--2009 年 10
月任广州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 CTO;2009 年 11 月--2011 年 3 月任广州德豪润达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2013 年 7 月任广州德豪润达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 CTO。
    中国光电子协会光电器件分会技术委员会专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半导体照
明技术标准工作组专家;深圳科创委专家库专家、广东省科技厅专家库专家;广
东省 LED 光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科技部专家库专家。2016 凭借《多
界面光-热耦合白光 LED 封装优化技术》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大功
率 LED 封装及应用的关键技术研究》获得国家教育部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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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小明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3,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91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
持股超过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葛志建:男,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毕业
于湖南大学应用物理专业。2005 年到 2009 年任深圳市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车间主管。2009 年到 2014 年任深圳市瑞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课长,2014 年
至今任公司 chipled&红外事业部总经理。
    葛志建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68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
持股超过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彭小玲:女,1974 年出生,1996 年毕业于江西南昌赣江大学会计专业,1996
年-1999 年,任台湾汉光公司的深圳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2000 年,于赛格
电子市场从事贸易工作;2002 年 5 月设深圳市玲涛光电工厂,2006 年从个体经
营转为公司制经营,设立玲涛光电并担任总经理至今。
    彭小玲女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84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
持股超过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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