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提供担保 的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拟为深圳市玲涛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涛光电”)、浙江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瑞丰”)、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瑞康”)、中科创 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激光”)提供担保,玲涛光电、浙江瑞丰、 宁波瑞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创激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瑞丰光电已经向本 人提交了关于上述交易的相关资料。 本人作为瑞丰光电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瑞丰光电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叶剑生 刘召军 罗桃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