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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家联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交易双方承诺事项的公告2017-09-08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明家联合          公告编号:2017-088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交易双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9 月 6 日,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林先生与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佳速网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周建林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
持有的公司 135,225,9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5%)转让给佳速网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2017 年 9 月 8 日,周建林先生与佳速网络共同出具了《股份转让承诺函》,
具体内容如下:
    出让方、受让方(以下并称申请人)已充分知悉并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
则等文件关于股份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确认并承诺:
    1、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股份转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
    2、申请人已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 2017
年 9 月 7 日依法合规地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了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3、申请人保证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司法、仲裁程序、其他争
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4、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或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时相关障碍能够消除。
    5、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短线交易。
    6、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违背双方作出的承诺。
    7、申请人保证自本次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今,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
不得转让的情形,且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规定的
不得减持相关股份的情形。
    8、申请人自愿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6 个月内,双方均不减持所持
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
    9、申请人自愿承诺,双方如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主体,在转让之
后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的,双方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在解除同一实际控制
关系之后的 6 个月内,仍共同遵守双方存在同一实际控制关系时所应遵守的股份
减持相关规定。
    10、申请人自愿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当前及今后作出的关
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股份减持相关政策解答口径等文件明确的要求。
    11、申请人自愿承诺,双方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经深交所受理后,至本次
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前,相关协议、批复或者其他申请材料内容发生重大变更,
或者申请人在本承诺函中确认、承诺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双方将自前述事实发生
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通知深交所终止办理,并自本次提交申请日 30 日后方
可再次提交股份转让申请。
    申请人承诺,如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
者不合法合规等情形,或者任何一方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
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深交所对其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等措施。
    特此公告。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