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明家 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具体情况如 下: 经核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 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17 年 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高海军 林卓彬 赖玉珍 2018 年 1 月 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