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明家联合 公告编号:2018-001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头村工业区广东明家联合移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 月 3 日-2018 年 1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4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3 日 15:00 至 2018 年 1 月 4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向光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7,410,000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 为 135,36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7%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49,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2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8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13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总股本的 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4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总股本的 0.3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 按照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01 选举郑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7,240,4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14,5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4%。 该议案表决通过,郑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向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7,240,4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14,5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4%。 该议案表决通过,向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李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表决结果:同意 137,240,4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14,5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4%。 该议案表决通过,李爱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郭晓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7,525,6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99,7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9%%。 该议案表决通过,郭晓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 选举高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7,239,4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13,5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 该议案表决通过,高海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赖玉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7,239,4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13,5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 该议案表决通过,赖玉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林卓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7,453,3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27,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98%。 该议案表决通过,林卓彬先生当选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3.01 选举杨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 表决结果:同意 137,239,4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13,5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 该议案表决通过,杨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 选举孙宏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7,382,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56,1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 该议案表决通过,孙宏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杨茹律师及陈倩思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