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家联合: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云时空贷款担保的独立意见2018-03-09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云时空贷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66 号威盛科技大厦 1601
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则运作指引》等
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基
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云时空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时空”)贷款担保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公司对其具有绝
对的控制权,且其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
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
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云时空贷款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高海军 林卓彬 赖玉珍
2018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