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佳云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7-12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佳云科技
股票代码:30024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甄勇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9 号银谷大厦 3A08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新余市红日兴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9 号银谷大厦 3A08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8 年 7 月 12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佳云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佳云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5




                                                                           3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甄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新余市红日兴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佳云科技   指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姓名:甄勇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住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名称:新余市红日兴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新余高新区城东办事处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甄勇
    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4399030470M
    成立日期:2014 年 05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24 年 05 月 18 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金融、保险、证劵、期货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余市红日兴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红日兴裕”)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出资比例
            甄勇                                                      48.89%
          王懿祺                                                      0.667%
          吴文娟                                                      44.44%
            合计                                                        100%
    3、信息披露义务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长期居住
姓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国家或地区的
                                                         地
                                                                    居留权
甄勇      执行 男         11010819820504**** 中国    北京       否


                                          5
          事务
          合伙
          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甄勇与红日兴裕为一致行动人关
系。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归还借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甄勇及红日兴裕股份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甄勇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63%)。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若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至 2018 年 7 月 12 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甄勇持有佳云科技 26,665,85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20229%,其中
25,290,000 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547%;信息披露义务人
红日兴裕持有佳云科技 5,061,8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770%,其中
5,060,000 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741%。合计持有佳云科技
31,727,70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其中 30,350,000 股股份处于质
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 4.7828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甄勇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甄勇持有佳云科技 11,136,071 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的 12.78%。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甄勇持
股数变为 27,840,177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2.78%。2015 年 12 月 14 日,甄
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3,300 股,持股数变为 27,853,477 股,占当
时公司总股本的 12.78%。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新增发行股份 99,406,510 股,
甄勇持股比例变为 8.78%。2016 年 8 月 30 日,甄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5,270,000 股,持股数变为 22,583,477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7.09%。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甄勇持股数变为 45,166,954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7.09%。甄勇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5 日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股份 13,400,000 股、2,400,500 股,共计减持 15,800,500
股,持股数变为 29,366,454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61%。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2017 年 8 月 15 日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307,000 股、841,040
股,共计回购注销 1,148,040 股,公司股本变更为 636,332,984 股,甄勇持股占
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4.61%。甄勇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2017 年 12 月 21 日、2018
年 4 月 4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股份 100,000 股、50,000 股、1,056,200


                                       8
股,共计减持 1,206,200 股,持股数变为 28,160,254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43%。甄勇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2018 年 6 月 29 日、2018 年 7 月 4 日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股份 400,000 股、1,000,000 股、94,300 股,共计减持
1,494,300 股,持股数变为 26,665,954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20231%。公
司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777,760 股,公司股本变
更为 634,555,224 股,甄勇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4.20%。甄勇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100 股,持股数变为 26,665,85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20229%。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占当时总股本)
           大宗交易    2016 年 8 月 30 日               39  5,270,000             1.65338%
           大宗交易    2016 年 11 月 29 日           16.64 13,400,000             2.10202%
           大宗交易    2016 年 12 月 5 日            17.67  2,400,500             0.37656%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20 日            8.18       50,000           0.00786%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20 日            8.17       50,000           0.00786%
           集中竞价    2017 年 12 月 21 日             8.7       50,000           0.00786%
           集中竞价     2018 年 4 月 4 日            6.851  1,056,200             0.16598%
           集中竞价    2018 年 6 月 28 日            6.705      400,000           0.06304%
           集中竞价    2018 年 6 月 29 日            6.865  1,000,000             0.15759%
  甄勇     集中竞价     2018 年 7 月 4 日             7.05       94,300           0.01486%
           集中竞价    2018 年 7 月 10 日             6.97          100           0.00002%
                       合计                                23,771,100             4.5570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红日兴裕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日兴裕持有佳云科技 1,012,370 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
本的 1.16%。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红日
兴裕持股数变为 2,530,925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16%。2016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红日兴裕持股数变为 5,061,850 股,占当时
公司总股本的 0.7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甄勇持有公司股份 26,665,85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20229%,信息披露义务人红日兴裕持有公司股份 5,061,8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77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727,7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甄勇及其一致行动人红日兴裕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




                                             9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
披露义务人未买卖佳云科技上市交易的股份。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甄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市红日兴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甄勇


                                                       2018 年 7 月 12 日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身份资料;
2、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86969363
3、联系人:郑毅 刘琪




                             13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甄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市红日兴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甄勇




                                                   2018 年 7 月 12 日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                           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头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技股份有限公司                             村工业区

股票简称                            佳云科技            股票代码               300242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甄勇、红日兴裕                             北京市
                                                        册地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变动前,合计持有佳云科技股份:30,384,402 股,占公司总股本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的 9.5326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后,合计持有佳云科技股份: 31,727,7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4.9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              否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5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甄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市红日兴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甄勇




                                                      2018 年 7 月 12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