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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4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66 号威盛科技大厦
1601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
效。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亦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刘超雄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
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刘超雄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高海军 林卓彬     赖玉珍

                                                        2018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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