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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高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8-024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下午 3: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7
日以专人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仕斌先生主
持,会议采取表决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缪恒生先生、王晓川先生、董华先生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刘春信先生所做的《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2017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
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中相关章节的内容。
    独立董事缪恒生先生、王晓川先生、梁仕念先生、董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并将在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
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具体财务决算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中相关章节内容。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8,449,054.0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实现净利润
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844,905.4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9,012,399.88
元,减 2016 年度利润分红 2,075,642.46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211,540,906.03 元。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206,864,592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343,229.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201,197,676.43 元结转以后年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平安证券关于瑞丰高材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上述文件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八、《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
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
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相关意见详
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九、《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及同意,董事会同意向
股东大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计提 2017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公
司 2017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237.62 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专项研究论证,
制订了《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请查看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赵子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向董事会
提交了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报告,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赵子
阳先生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继续在公司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朱西海先生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其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朱西海先生的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十三、《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
附件:朱西海先生简历
    朱西海先生:中国国籍,1990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016 年 6 月起任职于公司证券部。朱西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7-3A-192),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
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朱西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相
应职责的能力。
    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33-3220711
    办公传真:0533-3256800
    电子邮箱:stock@ruifengchemic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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