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9-07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董事、总经理刘春信先生,副总经理周海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子阳先生, 财务总监许曰玲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以下 简称“预披露公告”),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春信先生,副总经理周海先生,董 事会秘书赵子阳先生,财务总监许曰玲女士减持股份进行了预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 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收到刘春信先生、周海先生、赵子阳先生、许曰 玲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春信先生,副总经理周海先 生,董事会秘书赵子阳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财务总监许曰玲女士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名称 (元/股) (股) (%) 许曰玲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10 日 8.351 26,800 0.0115 小计 8.351 26,800 0.0115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总数 2,851,640 1.2274% 2,851,640 1.2274% 其中:限售股份 2,138,730 0.9206% 2,138,730 0.9206% 刘春信 高管锁定股 1,643,730 0.7075% 1,643,730 0.7075% 股权激励限售股 495,000 0.2131% 495,000 0.2131% 无限售股份 712,910 0.3069% 712,910 0.3069% 持股总数 463,602 0.1996% 463,602 0.1996% 其中:限售股份 347,702 0.1497% 347,702 0.1497% 周海 高管锁定股 127,702 0.0550% 127,702 0.055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20,000 0.0947% 220,000 0.0947% 无限售股份 115,900 0.0499% 115,900 0.0499% 持股总数 172,920 0.0744% 172,920 0.0744% 其中:限售股份 129,690 0.0558% 129,690 0.0558% 赵子阳 高管锁定股 47,190 0.0203% 47,190 0.0203% 股权激励限售股 82,500 0.0355% 82,500 0.0355% 无限售股份 43,230 0.0186% 43,230 0.0186% 持股总数 188,760 0.0812% 161,960 0.0697% 其中:限售股份 141,570 0.0609% 141,570 0.0609% 许曰玲 高管锁定股 59,070 0.0254% 59,070 0.0254% 股权激励限售股 82,500 0.0355% 82,500 0.0355% 无限售股份 47,190 0.0203% 20,390 0.0088% 注:总股本以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 232,322,851 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 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 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董事、总经理刘春信先生,副总经理周海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子阳先生, 财务总监许曰玲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