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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玑科技: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12-28  

						       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94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7 年 12 月 27 日,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

点,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保本浮动型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

划等)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

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3、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40,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

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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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由于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

益或理财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2)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

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

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因此存在不可抗力的风

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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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3、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核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资料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经核查,本保荐机

构认为:天玑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相关事

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天玑科技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天玑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相

关事项应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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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天玑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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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