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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玑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8  

						        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10:00 点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

到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苏玉军主

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收购西藏瓴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提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及其他投资方拟共同收购西藏瓴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瓴达

信”)一定比例的股权,按照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向瓴达信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同

比例提供股东贷款,合计投入人民币 24 亿元,投入资金将主要用于瓴达信收购债权

转让方持有的不良债权并开展相关投资和交易活动。

    公司拟以 0 元受让中信资本所持有的瓴达信 4.20%的股权,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向瓴达信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416,666.67 元,并向其提供股东贷款人民币

99,583,333.33 元,合计通过对外投资及财务资助的方式投入自有资金人民币 1 亿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收购西藏瓴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

提供财务资助是为其有足够资金履行不良债权的投资和处置,同时公司亦可以分享

未来的经营收益,为公司带来更高的投资回报,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上

述收购及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告。

    独立董事徐宇舟认为: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且公司没有类似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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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经验,风险无法预估,故对本次议案投弃权票。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8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

会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88.89%,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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