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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融捷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30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控股的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关于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张挺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材料,张挺峰先生具备了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张挺峰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周逢满 张大林 汪渊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