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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依米康: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11-20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
 效。
     2、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规定之
 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
 岗位的职责要求,且保证在任职期间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
 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张菀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续聘李华楠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续聘黄建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续聘王倩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续聘孙晶晶女士为
 公司行政总监。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勇     赵洪功
                                                               2018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