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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依米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19-07-16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9-051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亨升”)计划自公司公
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1.35%(取整后为6,000,000股);持股5%以上股东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宋
丽娜、叶春娥、张家港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正兴及其一致行
动人”)计划自公司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不超过2,5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56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
进展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亨升、宋正兴及其一
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均已过半,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
如下:
    一、上海亨升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经过半,上海亨升的股份减持计
划尚未实施,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为零。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海亨升持有公司 27,512,500 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
例为 6.168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亨升严格遵照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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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海亨升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在余下减持期间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
确定性,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
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3、上海亨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亨升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计划减持股份
期间,如上海亨升本次减持最大额度后,将持有公司 21,512,50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4.8236%,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海
亨升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经过半,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为零。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3,980,201 股股份,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5.376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照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有关承诺规定。
    2、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在余
下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
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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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9-051

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3、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基本面带来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
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如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最大额度后,将持有公司
21,480,20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8163%,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将持续关注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亨升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二)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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