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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依米康:关于上海亨升、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进展公告2019-10-11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9-075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亨升、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亨升”)计划自公司公
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1.35%(取整后为6,000,000股);持股5%以上股东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宋
丽娜、叶春娥、张家港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正兴及其一致行
动人”)计划自公司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不超过2,5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5606%(以下简称“股份减持

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
易日内予以公告。上述主体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
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

内予以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亨升、宋正兴及
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
下:
     一、上海亨升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 2019 年 10 月 10 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上海
亨升实施了部分减持计划,在 2019 年 9 月 9 日至 2019 年 9 月 12 日期间累计减
持 2,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484%(减持时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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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9-075

 为 445,987,59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4572%(因实施完成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437,470,194 股)。具体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时公司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                             (股)
                         2019 年 9 月 9 日        6.99            500,000         445,987,594       0.1121%
                         2019 年 9 月 10 日       7.11            500,000         445,987,594       0.1121%
            集中竞价
上海亨升                 2019 年 9 月 11 日       6.88            500,000         445,987,594       0.1121%
                         2019 年 9 月 12 日       7.00            500,000         445,987,594       0.1121%
             合   计              -                 -            2,000,000             -            0.4484%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亨升持有公司 27,512,500 股,占减持前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6.1689%(减持前总股本为 445,987,59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
 例为 6.2890%(当前总股本为 437,470,194 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上海亨升
 持有公司 25,512,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5.8318%。具体如下:
                                                        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当前总股本                    占当前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7,512,500           6.2890%        25,512,500      5.8318%
上海亨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512,500           6.2890%        25,512,500      5.83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注:此表中减持前后相减所得比例若与“(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中减持比例合计

 数有差异,为因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登记工
 作,公司总股本由 445,987,594 股减少为 437,470,194 股的原因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亨升严格遵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行为中的减持原因、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
 式、减持价格区间等均与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相符,未违反减持承诺;且上海
 亨升均已按照有关法律及法规要求,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并按规定履行了减持
 进展情况等有关公告的披露。

      3、上海亨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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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9-075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后,上海亨升仍持有公司 25,512,500 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5.8318%,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 2019 年 10 月 10 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宋正
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施了部分减持计划,在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期间累计减持 2,299,947 股公司股份,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157%(减
持时总股本为 445,987,59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5257%(当前总股本

为 437,470,194 股)。具体如下: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减持时公司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价(元)        (股)            本(股)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23 日          6.56           350,000        445,987,594        0.0785%
宋正兴及其一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24 日          6.61       1,330,900          445,987,594        0.2984%
致行动人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27 日          6.05           619,047        445,987,594        0.1388%
                   合   计              -                     -        2,299,947                  -          0.5157%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3,980,201 股,
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3769%(减持前总股本为 445,987,594 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5.4816%(当前总股本为 437,470,194 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后,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1,680,25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为 4.9558%。具体如下:
                                                    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当前总股本                               占当前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宋正兴及     合计持有股份                23,980,201               5.4816%            21,680,254           4.9558%

其一致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980,201               5.4816%            21,680,254           4.9558%
动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注:此表中减持前后相减所得比例若与“(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中减持比例合计
数有差异,为因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登记工

作,公司总股本由 445,987,594 股减少为 437,470,194 股的原因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3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9-075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实施股份减
持计划。
    2、本次减持行为中的减持原因、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

式、减持价格区间等均与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相符,未违反减持承诺;且宋正
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已按照有关法律及法规要求,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并按规
定履行了减持进展情况、简式权益变动等有关公告的披露。

    3、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后,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680,254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比例为 4.9558%,不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亨升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二)宋正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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