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0-028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4、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0-028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屹峥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共 11 人,代表的股 份总数 202,678,1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329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股份 202,641,5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3212%;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名,代 表股份 3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4%;中小投资者共 4 名,代表股份 899, 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5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进行 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6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 9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2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 独立董事周勇、赵洪功分别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6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 9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6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 9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 3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0-028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6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 9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6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 9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0-028 关联股东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及孙晶晶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 的股份共计 173,900,000 股。 本议案为需通过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7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6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4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6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 9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0-028 表决结果:同意 202,6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 9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