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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初灵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3  

						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7-052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
月15日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
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爱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
事认真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
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2017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
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