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杭 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本次交易的内容表示认可,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网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管控, 促进公司数据接入板块业务的融合协同,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定价原则较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建中、严思恩、张大亮 2018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