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9-055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的应补偿股份涉及北京视达科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罗卫宇、陈 朱尧等共5名,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9,860,181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4.2898%。 2、本次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1元对价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于2019 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一、本次应补偿股份回购情况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初灵信息”)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罗卫宇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6号)的批复,于2016年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荣合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光耀”)、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初灵创投”)持有的北京视达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达科”)100% 的股权。根据公司与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初灵创投签订的《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利润补偿期 间为2016年、2017年、2018年,视达科在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 为4,860万元、6,280万元、7,480万元,并对业绩补偿事宜进行了约定。上述净 利润指视达科合并财务报告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汇会专[2017]1741号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记载,2016年度标的实际实现净利 润5,153.3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81.32 万元,高于2016年度承诺的4,860万元,超过了业绩承诺金额。视达科2016年度 承诺业绩已实现。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汇会专[2018]2060号重 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记载,2017年度视达科实际实现净利 润4,810.6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43.87 万元,完成率73.95%。视达科未完成2017年度承诺业绩。视达科原股东罗卫宇、 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初灵创投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的应补偿股份合计 2,419,123股由公司以1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于2018 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注销手续。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汇会专[2019]1571号重 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记载,2018年度视达科实际实现净利 润1,304.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5.74 万元,低于2018年度承诺的7,480万元。视达科2018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罗卫 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初灵创投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的应补偿股份 由公司以1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具体如下: 1、补偿主要条款 如果在利润补偿期间,北京视达科届时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则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 耀、初灵创投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对初灵信息进行补偿,补偿方式 为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相结合。 如北京视达科对应的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实际盈利数不足上述利润补偿期 间各年度承诺盈利数的,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初灵创投应当进 行补偿,补偿方式具体如下: 在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每年计算一次股份补偿 数,由上市公司以 1 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补偿股份数不超过的股数=(拟购买资产作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每年实际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 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 润数)×拟购买资产作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 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如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有现金分红的,其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实际回购 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赠予上市公 司;如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中“拟 购买资产作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应包括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行权时获 得的股份数。 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初灵创投承诺,如其所持初灵信息股 份数不足以补偿盈利专项审核意见所确定净利润差额时,其将在补偿义务发生之 日起 10 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应补足的股份总数 - 已经补偿的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 同时,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初灵创投对补偿义务互相承担 连带责任。若初灵创投按照前述约定实际承担了补偿义务的,初灵创投有权向罗 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进行追偿,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 耀按照各自所持认购股份在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合计所持认购股 份所占比例向初灵创投承担补偿义务,并且,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 耀对应当向初灵创投履行的补偿义务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2、2018年度视达科经营业绩未达到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 根据公司与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初灵创投签订的《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业绩补偿方 2018 年度应补 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 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 润数)×拟购买资产作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 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补 偿 股 份 数 =[ ( 4860+6280+7480)-(4,981.315903+4,643.874254+ 1,305.739583)]/ ( 4860+6280+7480 ) *659,999,991.42/44.22-1,214,237= 4,949,148.67 股。 因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成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9.922985 股 ), 本 次 调 整 应 补 偿 股 份 数 量 为 4,949,148.67*1.9922985=9,860,181 股。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公司将回购视达科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 初灵创投 2018 年度应补偿股份,补偿总额为 218,851,332.09 元,对应补偿股份 数量为 9,860,181 股,具体细明如下表: 业绩承诺方 证券账户号码 承担比例 补偿股份数(股) 罗卫宇 01*****678 17.9082% 1,765,781 陈朱尧 01*****473 16.5734% 1,634,167 严文娟 01*****251 18.6698% 1,840,876 西藏光耀 08*****060 16.8486% 1,661,302 初灵创投 08*****670 30.0000% 2,958,055 合计 100.00% 9,860,181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2018 年度 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由公司以 1 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股份数不足以补 偿时,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 如初灵信息在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有现金分红的,其实际回购股份数在回购 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赠予初灵信息。 二、本次回购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宜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回购注销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82,522,005 35.90 -9,597,934 72,924,071 33.15 1、首发后限售股 13,596,808 5.92 -9,597,934 3,998,874 1.82 2、高管锁定股 68,925,197 29.99 68,925,197 31.33 二、无限售流通股 147,328,078 64.10 -262,247 147,065,831 66.85 三、股份总数 229,850,083 100.00 -9,860,181 219,989,902 100.00 注:表中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本次回购价格 根据利润承诺相关协议,本次罗卫宇、陈朱尧、严文娟、西藏光耀、初灵创 投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1元对价回购并注销。 五、本次回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调整情况 2018 年度 本次回购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206 本次回购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795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