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关于子公司签署黑龙江IPTV精准推送运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08-02
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9-060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黑龙江 IPTV 精准推送运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黑龙江IPTV精准推送运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
协议书”)为公司日常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在视频大数据基础上智慧运营、智
能运维、广告运营方面生态布局,进一步促进数据应用变现,从而提升公司整体
价值。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不
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签订后若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视频运营相关业务的发展,
对公司未来经营将带来积极影响。
近日,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初灵信息”)
全资子公司北京视达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达科”)与黑龙江龙网视传
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网视传媒”)签署了《黑龙江IPTV精准推送运营合作
协议书》。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黑龙江龙网视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33号
龙网视传媒作为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旗下的新媒体运营机构,独家享有经营黑
龙江IPTV新媒体精准推送业务的权利。
(二)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龙网视传媒发生类似业务如下:2016年度营业收
入为零;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175.13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2.61%;2018年
度营业收入为 211.49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50%。
龙网视传媒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龙网视传媒作为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旗下的新媒体运营机构,经营情况良好,
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名称:黑龙江IPTV精准推送运营合作协议书
(二)协议双方:
甲方:黑龙江龙网视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视达科科技有限公司
(三)合作模式:甲方投入黑龙江IPTV平台EPG资源以及精准推送运营系统
硬件,协调黑龙江IPTV传输经营方,审核并实现最终播放以及终端、平台网络支
持与对接;乙方投入精准推送业务资源(广告客户资源、商品引流资源)、广告
投放、驻地运营和广告精算服务,同时投入精准推送运营所需的数据标签系统和
运营系统工具(如DSP、DMP、SSP)以及第三方广告监测授权和对接,以确保合
同约定的运营业务顺利进行。
(四)合作范围:开屏广告、EPG广告、切换台广告、音量条广告、跑马灯
广告、暂停广告、应用退出广告、播放器退出广告、贴片广告、互动广告、品牌
专区广告、屏保广告等。
(五)分成比例及结算方式:
1、分成方式:乙方带入广告资源的,增值服务运营收入分成比例为甲方60%、
乙方40%;
结算方式:乙方依据每月对应增值服务运营收入结算给甲方月度相关运营收
入的60%;
2、分成方式:甲方引入自由广告资源使用乙方系统投放产生的对应增值服
务运营业务收入,增值服务运营收入分成比例为甲方80%、乙方20%;
结算方式:甲方依据每月对应增值服务运营收入的20%支付给乙方,如有其
它收入及特殊计费模式,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协议签署时间:2019年8月1日
(七)协议生效日期: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合同未尽事宜、对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签
署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持续在视频大数据、视频内容智慧运营、电视广告精准运营等方面
拓展,此次与黑龙江广电在精准广告方面达成了运营合作意向,预计将对公司未
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后续公司子公司视达科继续在运营合作上积极开拓上
游流量,下游与更多DVB\IPTV\OTT运营商展开合作,在5G智能CDN、视频内容智
慧运营应用、大屏流量精准推送应用等方面拓展国内外市场。
2、本协议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龙网视传
媒形成业务依赖。
3、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只作为双方的合作意向,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
度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黑龙江IPTV精准推送运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