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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4-2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8-036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2017 年
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猫眼微影”)
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电影票务合作以及电影业务等总金额为人民币 13,551.28
万元。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女士、侯俊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
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                 上年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     关联交   交易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人                                  实际发生     预计
             内容       易金额   定价                         与预计金额     披露索引
                                            金额     金额
                                 原则                           的差异

                                 市场                                       2017年1月
猫眼微     电影业务、
                                 价或                                        25日披露
影及其     项目服务     30,000          13,551.28    34,000    60.14%
                                 协议                                        于巨潮资
子公司        等
                                 定价                                          讯网

新丽传                           市场
           电影、电视
媒股份                           价或
           剧、艺人经   40,000                3.97     -          -              -
有限公                           协议
           纪业务等
  司                             定价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由公司发展的实际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需求和经营情况决定的,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遵循市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场化原则,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与猫眼微影的关联交易相
异的说明
                                 应减少。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异,是公司遵循市场化原则、正常经营发展的结果,不会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对关联人产生依
差异的说明
                                 赖的情形。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丽传媒”)
发生关联交易,因公司与新丽传媒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预计将增加与其之
间的关联交易;公司与猫眼微影发生的关联交易为人民币 1811.70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长田
    注册资本:人民币 8,645.7811 万元
    经营范围: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节目制作、发行;电影发行;经营
演出及经纪业务;数字电影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影视策划、影视服装道具、影
视器材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会议服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影视衍生品的技术开发;票务代理;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图文设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文化娱乐信息咨询服务;策划咨询;版权代理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影
视文化项目技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音乐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企业
策划服务;公共活动策划;文化娱乐衍生产品、动漫衍生产品设计、开发、制作、
批发(音像制品、出版物除外);计算机软硬件(音像制品、出版物除外)、纺织
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文物及监管物品除外)、
首饰、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批发;舞台、灯管、音乐的设计、安装;艺人形象与
发展策划;文化娱乐活动策划的相关服务;影视衍生品的技术开发;票务代理;
计算机图文设计;会议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 号动漫大厦第【8】层办公室【801】房间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王长田先生同时为猫眼微影的董事
长,董事李晓萍女士同时为猫眼微影的董事,猫眼微影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
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3.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是依
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
同约定内容,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曹华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500 万元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
剧(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 电影剧本的创作;影视服装道具租
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
制作、代理、发布:影视广告;艺人经纪(除营业性演出经纪)、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C1-018-A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李晓萍女士为新丽传
媒的董事、公司董事侯俊先生为新丽传媒的监事,新丽传媒符合《上市规则》规
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3.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是依
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
同约定内容,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猫眼微影、新丽传媒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关联交易
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行情,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关联
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根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关联方正常经营发展
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的持续、
健康、稳定发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先认
可,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
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核查
了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
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基于以上核查情况,中信建投对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