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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8-04-23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8-03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股东,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933,608,432股为基数,拟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586,721,686.40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
利益,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盈
利状况和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前提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同
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