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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线传媒: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2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事先审阅了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材料,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的议案》,我们已经在董事会会议前收到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文本,
我们认为:本次协议的签订将有利于规范公司与交易对方未来交易的合规性,符
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苗棣、周展、陈少峰
                                               2018 年 12 月 10 日